一、考核总则
为促进学生实现全面发展,充分尊重并扩大学生的自主选择权,激发学生的学习热情与主动性,根据《西安理工大学本科生转专业及专业分流管理办法》(西安理工本教[2025]20号)及学院转专业工作方案。
二、工作原则与组织架构
(一)工作原则
坚持“择优选拔,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1.综合评判,成绩优先:学业成绩为转专业选拔主要参考指标,兼顾学生综合素质与专业水平,综合评判学生能力。
2.规范流程,全程监督:考核环节严格遵循“申请-审核-考核-公示-录取”流程,接受学校和学院纪检、及广大师生监督。
(二)学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李军怀、苏一
副组长:肖照林、金海燕、费蓉、安丰勇
成员:孙丽爽、江巧永、石程、叶青、王怀军、赵金伟、蔡新华、田召、王倩
(三)学院转专业监督工作小组
组长:李虹燕、张亚玲
成员:李薇、李鹏、刘雁孝、崔颖安、傅博
三、申请条件
1.满足《学校管理办法》基本条件,在校期间无违纪作弊等纪律处分,无应缴学费及其他费用的欠缴情况。
2.平均学分绩点≥3.5。
3.文史类(历史类)学生申请转入我院,需笔试考核高等数学或离散数学(二选一),及C语言程序设计(必选),笔试均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成绩≥60分为合格,成绩合格者按照学业成绩与理工类学生统一排序。
4.身体条件应符合计算机相关专业的体检标准。
5.拔尖班允许学生在拔尖创新人才计划试点专业范围内申请调整专业(即水利水电工程(BJ)/自动化(BJ)/机械设计制造及其自动化(BJ)/材料科学与工程(BJ)/计算机科学与技术(BJ)/电气工程及其自动化(BJ))
四、接收计划
1.三次接收计划
序号 |
专业名称 |
接收总计划数 |
第一次接收计划数 |
第二次接收计划数 |
第三次接收计划数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班 |
1 |
1 |
0 |
0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越) |
13 |
13 |
0 |
0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11 |
11 |
0 |
0 |
4 |
软件工程 |
8 |
8 |
0 |
0 |
5 |
网络空间安全 |
6 |
3 |
2 |
1 |
6 |
物联网工程 |
9 |
8 |
1 |
0 |
7 |
人工智能 |
12 |
8 |
3 |
1 |
2.经考核后,如相关专业接收人数少于计划数时,剩余的名额自动顺延至下一年度。
3.之后第二、第三次的接收条件和考核办法参照本方案执行。
五、申请与考核程序
(一)进度安排
周次 |
时间 |
工作内容 |
第6周 |
4月10日 |
学院发布转专业方案;本科生院发布转专业通知 |
第7周-8周 |
4月13日-4月22日 |
学院开展转专业及专业咨询 |
第9周 |
4月27日9:00-4月28日17:00 |
学生登录系统填报转专业志愿 |
第10周-12周 |
5月6日-5月18日 |
接收学院考核、录取及公示,结束后将名单报本科生院 |
第12周 |
5月19日-5月22日 |
本科生院公布最终转专业名单并公示,结束后报请学校正式发文 |
第13周 |
5月25日-5月29日 |
确认结果、办理手续 |
学院开展转专业及专业咨询联系方式
序号 |
专业名称 |
联系人及电话 |
1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拔尖班 |
肖老师 15929555349 |
2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卓) |
江老师18092800163 |
3 |
计算机科学与技术 |
江老师18092800163 |
4 |
软件工程 |
石老师15929326749 |
5 |
网络空间安全 |
叶老师18336863785 |
6 |
物联网工程 |
王老师18509257530 |
7 |
人工智能 |
赵老师13891436823 |
(二)综合考核
1.学院以不低于当年度各专业转入计划数的150%,按平均学分绩点由高至低的顺序确定考核名单;若某专业符合条件的人数不足转入计划数的150%,按照实际人数确定考核名单。
2.考核时间、地点等信息,由我院提前3个工作日在学院网站公示通知学生,未按要求参加考核的学生视为放弃本次转专业。
3.学院采取“学业成绩+面试成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综合考核。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学习情况及日常表现;外国语水平;思想政治素养、心理素质;专业认知及学习潜力,创新能力等。
4.综合成绩的计算办法为:综合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学业成绩(平均学分绩点×20)×85%+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15%。
5.各专业根据学生综合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择优确定接收名单。综合成绩相同时,根据数学、英语成绩依次排序。
6.面试结束后在学院网站公示接收名单(公示期3个工作日)。
六、课程补修
1.学生转入我院后,若缺少相应先修课程基础的,应补修相关课程:
(1)学生大一修读的为总学分8学分的《高等数学(上)(下)》,转专业成功后,如专业要求为高学分的高数(总计10.5学分),学生应补修5.5学分的《高等数学(下)》(课程代码:19101050)。
(2)学生大一修读的为总学分4学分的《英语C1、2》,转专业成功后,如专业要求为高学分的英语《英语A1、2》或《英语B1、2》,学生应补修《英语B2》(课程代码:07101570)。
(3)其他课程的补修参照相应专业的培养方案实施。
2.第二次或第三次转入我院相关专业的学生,如转入时有三门以上(含三门)未修的专业核心课程,原则上应降级修读。
七、异议申诉
1.学生对转专业有关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我院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提出申诉,需写明申诉理由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领导小组按照规定完成核查,并进行回复。
2.监督、举报电话
教学六楼1203室,电话:029-82312884(教务管理)
教学六楼1210室,电话:029-82312271(学院纪委)
八、附则
1.本细则涉及转专业等其他事宜,按照《学校管理办法》执行;若学校后续出台新的转专业规定,从其规定执行。
2.本细则由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网络空间安全学院)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网络空间安全学院)
2026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