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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5年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24-11-15来源: 作者:张淑娟

 

依据国家、陕西省有关文件精神及《西安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选拔工作实施办法(试行)》,为进一步优化博士研究生生源结构,提高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健全研究生招生选拔体系,加强研究生招生规范管理,本着“科学遴选、以人为本、严格管理”的原则,深入推进信息公开,过程公平、公正,切实提高选拔质量。经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研究,特制定细则。

一、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

  长:李军怀

  员:黑新宏郭梁、费蓉、金海燕赵明华

  书:张淑娟

二、选拔条件与程序

(一)选拔原则

硕博连读是指从本校已完成规定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具有较强创新精神和科研能力的在学硕士生中择优遴选学术型博士生的招生方式。选拔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以提高质量为核心,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

选拔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坚定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身心健康,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已获得学士学位,无不及格成绩且硕士学位课加权平均成绩优良的本校全日制非定向在学硕士研究生,原则上应为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或软件工程、计算机技术、网络与信息安全等相关学位领域的硕士研究生,其他相近专业学生须提供硕士阶段课题与材料研究相关的证明并由硕士导师签字确认。

3、有较强的外语能力,国家英语四级考试须达到425分以上;国家英语六级达到425分以上或具有相当外文水平的其他证明(如托福、雅思、以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发表外语学术论文等)者优先。

4、积极参与导师科研课题,有公开发表的高水平学术论文(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或作为主要成员(国家级前三、省部级第一)获得科研成果奖励和学科竞赛奖励,或具有其他突出的学术成果(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的已公开专利、已出版专著等)的优先;

5、其他要求

1)一年级硕士生。仅限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原则上从推免研究生或研究生招生初试公共课成绩优异的学生中推荐。

2)二年级硕士生。仅限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具有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潜质。

3)三年级硕士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均可申请,已完成规定的硕士课程学习,学位论文的主要工作已完成,且完成情况良好,具有攻读博士研究生的潜质。

选拔程序

1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材料科学与工程学科提出申请,填写《西安理工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申请表》,并提供硕士成绩单、外语水平证明、科研成果等相关支撑材料,经导师、学科审核推荐,报学院考核

2、必须由硕士研究生导师推荐。需附硕士研究生导师亲笔签名的推荐信,格式可参考我校博士招生报名材料中的推荐信

3、学院组织资格审查,通过资格审查的学生方可参加综合面试考核。

4、学院成立由学院主要负责人和学科博导组成的考核小组,考核小组根据硕博连读选拔相关规定与要求,对申请者进行全面考核并确定拟录取名单。

考核采用综合面试的方式,包括两个环节:

1第一环节,考生复试小组进行英文自我介绍PPT报告个人经历、取得的研究成果及未来科研思路。

2第二环节,考核小组提问考生现场回答。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对申请者的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能等学术综合素质进行考核。对于非计算机类相近专业的硕士研究生,须提供硕士研究生阶段课题与计算机研究相关的证明并由硕士导师签字确认。

4考核小组统一选拔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名单经学院审核,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备案,硕博连读研究生纳入当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录取计划,并占用当年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招生计划。

5、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规定的时间参加当年博士研究生网上报名及现场确认,并通过陕西省教育考试院、教育部录取检查后,方能获得博士生录取资格。具体时间及要求以当年博士生招生考试安排为准。

、考核成绩与拟录取办法

1、每位考生考核结束后,由考核小组成员依据考生综合表现,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满分为100分,平均成绩为该考生的最终考核成绩

2考核成绩平均分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3根据考核成绩按照年级分别排名,依次择优拟录取;原则上一年级研究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硕博连读录取名额的20%、二年级研究生拟录取人数不超过硕博连读录取名额的40%

4符合拟录取条件,但因原报考博士生导师招生名额受限不能被录取的考生可以申请进行调剂导师;调剂优先给予有报名硕博连读学生没有录取的导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不予录取。

四、培养要求

1、通过硕博连读考核确定资格的一年级、二年级硕士研究生,自博士入学之日起,纳入博士生管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注册博士学籍并注销其硕士学籍,不再受理该生硕士毕业、学位授予等手续的办理。

2、通过硕博连读考核拟录取的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必须在规定学制时间内,通过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并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否则学校将取消其博士生入学资格。

3、硕博连读研究生纳入博士生管理后,按照我校博士研究生各项管理规定,并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完成博士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要求,学术成果达到相应规定,经博士学位论文答辩通过后,可获得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4、硕博连读研究生纳入博士生日常管理后,按照学校规定缴纳学费、住宿费等相关费用,并按规定享受各类奖助学金,树人远航计划以及其他奖励等。

、监督管理

        1参加选拔的教师、工作人员及考生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考试管理规定,维护复试公平公正,如有违反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 号)等相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将取消其推荐资格;属于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取消该导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属于工作人员的问题,将追究相关责任。

2、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学院党委全程监督学院硕博连读选拔工作。对硕博连读选拔结果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向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申诉,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答复。

3、已被拟录取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入学前发现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1)存在弄虚作假、学术不端行为的;

2)受到党政纪处分或违反法律规定的;

3)未主动向学校、学院报备声明有直系亲属或利益相关人员需要回避,且对硕博连读选拔过程和结果产生影响的;

4)三年级硕士研究生录取当年报到时未取得硕士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的。

 

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领导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按照学校有关文件执行。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4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