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西安理工大学2020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办法》、《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1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21年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及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 复试考生范围
达到我校2021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公开招考考生和通过初审的“申请—考核”制考生。
二、复试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 公正、 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三、组织机构
2021计算机学院博士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成员:学院党委主要负责人、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科带头人、学术骨干、导师代表
秘书:研究生秘书
四、复试办法
(1)复试形式
复试采用线下现场复试形式,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复试。
所有复试考生用PPT报告(PPT要中英文对照版)自己的情况,包括个人简介(用英语讲解)、前期主要研究、已参与项目、博士期间的科研规划与思路等。PPT介绍每人8分钟,之后是面试专家提问,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不少于20分钟。
(2)复试时间和地点
时间:5月13号(周四)上午10:00进行资格审查;下午13:00开始复试面试
地点:教六楼1115会议室
(3)复试内容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主要包括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考核和综合素质考核。
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考核满分为100分,此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的核算。
综合素质考核满分为100分,主要包括外语应用能力(20分)、专业基础知识(30分)、专业技能(30分)、专业前沿了解程度(10分)、思维反应能力(10分)六个方面。
复试成绩为全体专家组成员单独打分后的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五、 录取顺序及办法
1、初试成绩
(1)“申请—考核”制考核学生由复试小组给出初试考核成绩(满分300分),含外语应用能力考核、专业基础知识考核、专业技能考核三个单项,每个单项100分。
(2)普通招考学生的初试成绩为参加我校博士入学考试取得的总分。
2、综合成绩计算办法:
综合成绩=初试总成绩(折算成百分制)×50%+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成绩(满分100分)×50%
3、“申请—考核”制考核学生与普通招考学生统一排队,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排序以综合成绩为准,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
六、淘汰原则
考生复试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考生复试综合素质考核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七、导师分配
所有考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分配;
若因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受限未被录取,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导师。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21年 5 月10日
注:请各位考生务必加入复试群,具体通知信息将在该群发布,QQ群号:715059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