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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20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

发布时间:2019-11-19来源: 作者:屈小娥

根据《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选拔实施办法》(西安理工研教 [2019]20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基本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选拔原则。以提高生源质量为核心,注重考核申请者的政治思想、基础理论、专业知识、科学素养、创新能力、身心素质和培养潜质,充分发挥学科、导师在招生中的主导作用,选拔优秀博士研究生。

二、申请条件

申请者必须同时满足以下申请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任何考试作弊、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二)已获得硕士学位且入学时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0周岁;应届硕士毕业生须在博士入学前取得硕士学位。

(三)英语水平须符合以下任一项。

1. CET-6成绩达到425分(折合百分制60分)及以上;托福、雅思、GRETEM成绩参照CET-6成绩合格标准折算;

2. 以第一作者公开发表外文学术论文1篇(含国际会议论文,该论文不与科研要求重复使用);

3.不符合第12项者,但学术成果满足学校及学院要求者,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博士生英语水平考核,且成绩合格。

(四)具有与申请学科相关的学术论文或相应的科研成果

1.通过全国统一考试方式入学的应届硕士毕业生或硕士毕业两年内的考生(含两年。指在当年博士研究生入学报到之前,两年内获得硕士研究生毕业证者。毕业时间以毕业证颁发日期为准)

硕士阶段课程学习成绩优秀,且在学期间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CCF推荐的期刊/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或以导师第一作者、本人第二作者在CSCD/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被SCI/SSCI收录1篇或获得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在CCF推荐的期刊/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有录用证明可认定为已发表,且导师必须为本人第一导师)。

2.硕士毕业两年以上的考生(近五年的科研成果,满足下列(1)、(2)之一)

1)本人以第一作者在国际知名学术刊物(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制定的《国际知名学术刊物目录》)上发表学术论文1篇;

2)本人以第一作者发表被SCI/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1篇或者发表《西安理工大学限定性期刊目录》(西安理工大学研究生院制定)所列的A类期刊论文1,且同时具备下列学术成果之一:

a.获科研奖励1(须省部级科技成果二等奖及以上,本人排名前三)

b.出版学术专著1部(本人主编或独立完成);

c.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本人排名第一);

d.本人以第一作者发表的学术论文被SCI/SSCI收录1篇或CCF AB类期刊/会议上发表论文1篇;

e.本人以第一作者在《西安理工大学限定性期刊目录》(研究生院制定)所列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2篇;

f.本人以第一作者在CSCD/CSSCI期刊上发表学术论文4篇。

三、网上报名和提交申请材料

(一) 网络报名。

申请者应参照当年我校《西安理工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专业或研究方向及导师名单,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在我校指定的博士生网上报名系统中进行报名。

(二)提交申请材料

凡申请参加西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成功后,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包括:

a.《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

b.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供研究生证复印件)及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复印件;

c.硕士和本科阶段成绩单原件(复印件须加盖档案所在管理部门公章);

d.科研成果和能力证明材料,如: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或论文正式录用函、发明专利证书、获奖证书复印件等;

e.两名所报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高职以上职称专家签名并密封的书面推荐意见;

f.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复印件一份;

g.硕士学位论文及硕士学位论文特色自我评述(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硕士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摘要和研究内容目录等);

h.考生须根据我校博士生招生目录上拟报考导师的研究方向,提交一份科学研究计划书,计划书内容包括研究目的、研究背景、研究内容、研究方案、创新点等,要求字数不少于3000字,并列出必要的参考文献;

i.我校医院或三甲级及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合格证明;

j.学校要求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四、资格审查确定考核人选

(一)初审。研究生院负责对申请者材料进行基本审查,不符合学校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二)导师推荐。通过初审的申请材料,送达申请者所填报导师进行评估推荐。导师根据申请者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论文、科研成果及科研计划书等材料,给出个人评估打分。最终结合自己当年的招生名额,按照3:1差额推荐进入考核阶段的考生名单(报名人数达不到3:1,所有合格申请人全部推荐)。

(三)未获得填报导师推荐的申请者,可以申请调剂报考导师。

(四)学院复审。学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导师推荐考核人选进行复审,不符合学院基本申请条件者,终止申请程序。

五、学科综合考核

考核时间:20203月中上旬

考核对象:通过资格审查的申请者。

考核方式:采用单一面试的方式进行考核,对每个申请者的考核总时间不得少于1小时。

考核要求:

(一)学院根据申请人员数量成立一个考核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核的申请者进行考核。考核组设组长和秘书各一名,秘书负责考核过程的记录等工作。考核过程要真实记录并妥善留存记录材料。

(二)申请人向考核专家组PPT报告前期的主要研究成果及未来科研思路,考核专家组根据本学科特点和培养要求,重点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外语水平、专业知识、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潜能等学术综合素质进行考核。

(三)考核成绩:

综合考核方案主要有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科研综合能力等五个模块构成。每个单项满分为100分,专家组成员打分的平均值为申请人考核成绩。

考核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20%+专业基础知识考查×30%+专业技能考查×30%+科研综合能力考查×20%

六、拟录取

(一)同一学科内,根据导师招生名额和申请者考核成绩择优录取。

(二)申请人考核各个单项成绩与总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成绩(不计入考核总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三)已参加过专家组审核、各项成绩合格,但因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受限未被录取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导师。调剂环节是否需要再次面试考核,由调剂录取导师确定。

(四)申请-考核制招生方式当年录取指标以及学院不同类型招生方式录取顺序以当年博士招生办法为准。

七、公示与异议

(一)学院根据考核成绩及导师招生名额确定拟录取名单,并在本学院网站公示申请人的拟录取情况。

(二)考生对公示情况有异议可向学院或研究生院提出申诉。学院公示结束后,将拟录取名单和申请审核材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批准。

() 报名参加“申请-考核”制的考生如未通过初审或者综合审核,可申请转为按照“普通招考”方式报考。

八、监督保障

学院成立专门的监督工作小组对在考核、录取过程中出现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的招生违规行为,经查属实的,将按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属于考生的问题(如报考时提供虚假材料、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等),将取消其录取资格或取消学籍,且5 年内不再接受其报考;属于工作人员或导师的问题,将视情节轻重,按照教育部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此外对导师还将取消当年乃至以后的招生资格。

九、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最终解释权归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