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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9 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办法

发布时间:2019-05-06来源: 作者:屈小娥

根据学校《关于做好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通知》、《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2019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实施细则》和《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2019年招生资格审核条件及实施细则》,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招生复试录取办法如下:

一、  复试考生范围

达到我校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的公开招考考生和通过初审的“申请—考核制”考生。

2019年博士研究生复试分数线:单科不低于50分,总分不低于170分。

二、  招生名额计划: 2名。

三、 复试录取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择优录取。

四、 组织机构

博士研究生招生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院长
 成员:书记、学科带头人、教授代表、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研究生秘书、学科秘书

五、 复试办法

1) 复试形式

复试以面试为主, 满分为 100 分, 复试小组对参加复试的考生要逐个进行考核面试。

所有复试考生用PPT报告(PPT要中英文对照版)自己的情况,包括个人简介(用英语讲解)、前期主要研究、已参与项目、博士期间的科研规划与思路等。PPT介绍每人5分钟,之后是面试专家提问。

2)复试内容和复试成绩计算

复试主要有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外语应用能力、专业基础知识、专业技能、科研综合能力等五个方面。每个方面的单项满分为100分,面试总成绩计算方式如下:

复试总成绩=外语应用能力考查×20%+专业基础知识考查×30%+专业技能考查×30%+科研综合能力考查×20%

六、录取顺序及办法

考生的复试成绩是所有专家组成员给出的复试总成绩的算术平均值(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

录取原则:

申请考核学生与普通招考学生统一排队,考生的最终录取成绩排序以考生复试总成绩为准,按照复试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依次录取。若后续有新增指标,则按照排序递补。

七、淘汰原则

考生复试各个单项成绩与总成绩均不得低于60分,否则不予录取。政治素质与思想品德成绩低于60分,不予录取。

八、双向选择导师

所有考生和导师进行双向选择;

若因原报考导师招生名额受限未被录取,考生可以申请调剂导师。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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