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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西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发布时间:2017-03-21来源:西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作者:

      依据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17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录取办法》的文件精神,经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充分讨论,特制定《2017年西安理工大学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细则》。
一、成立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
     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的研究生招生工作。根据学校有关要求,负责制订本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细则,分配各学科或专业招生计划等具体复试工作安排(包括确定各学科或专业复试分数线、复试考生名单、专业课复试笔试试题数量、复试笔试安排、笔试阅卷安排、面试安排等),负责制订本院《复试细则》等。
1.院级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组成人员
组长:王磊(院长)
成员:杨胜利(书记)、黑新宏(研究生主管院长)、王映辉(学科带头人)、李军怀(教授)、李文英(主管学生的副书记兼副院长)、赵金伟(学科秘书)、孟海宁(学科秘书)、屈小娥(研究生秘书)
2.面试小组组成人员
(1)专业面试小组
        面试小组主要由本学院学位委员会委员、导师代表、主要院领导组成。
(2)英语水平(听力)测试小组
        英语水平(听力)测试小组以有海外学习和工作背景的博士、博士后为主的教师担任。
二、复试条件和要求
1、满足复试成绩条件
      初试成绩符合我校复试基本要求者,由学校根据教育部规定的复试基本分数线、国家有关政策以及各学科(专业)的具体情况,按总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学科(专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
参加复试的考生人数原则上应为我院招生计划的120%左右。
2、对复试学生要求
      参加复试学生需按学院通知时间及要求到学院报到,并按招生简章规定提供以下相关证件及材料进行资格审查:考生准考证、身份证、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原件 (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学生证、或在读学校出具的相关证明)。
      报考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同等学力考生,高职高专生应提供其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成人应届考生还需提供在校历年成绩证明等。
对提供虚假信息的报考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办法
      复试方式为以笔试和面试为主。其中笔试主要进行专业课测试;面试包括外语(听力)测试和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察。
1、笔试
     主要包含业务课笔试,满分100分。我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组织本院的专业课复试笔试安排和笔试阅卷安排。
     专业课笔试科目为我校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复试专业课,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2.5小时。重点考察学生对专业理论及相关知识的掌握程度,是否具备本专业硕士研究生培养条件。
根据需要,对于同等学力考生(主要指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经两年或两年以上,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考生以及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报考我校学术型、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加试两门本科主干课程,科目由学校统一安排;每科考试时间为2小时,各科满分均为100分,成绩达到60分以上(含60分)为合格。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总成绩。
2、面试
     主要包含专业知识及综合能力考察和英语水平(听力)测试,合计满分150分;其中专业课考察包含:《编译原理》、《计算机组成原理》、《计算机网络》、《数据库原理》、《软件工程》和《数据结构》六门核心课程的综合考察。
     专业面试重点考查考生知识结构、实践能力、综合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创新能力等;同时对考生的思想政治、道德情操和敬业精神等情况予以考核。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复试时,需要突出对专业知识的应用和专业能力倾向的考查,加强对考生实践经验和科研动手能力等方面的考查;同时还要注重对考生兴趣、爱好、特长及就业意向等方面的考查。
英语水平(听力)测试主要测试英语基本表达、专业术语、专业技术的英语表达以及听力水平等。
面试具体办法:
(1)面试小组对参加复试面试的考生逐个进行面试。
(2)面试一般采取学生抽题回答问题与面试小组成员提问、考生当场回答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必要时,面试老师可就相关问题进一步提问。秘书要对面试情况做认真、详细记录,并进行现场录音。
(3)专业面试评分。每位考生面试结束后,由面试教师现场独立为考生评分,全部面试教师打分的算术平均值为该考生的最终面试分数。
(4)英语水平(听力)测试主要根据考生当场与测试老师的对话、专门的听力测试所反应出的本人口语表达能力与听力水平,由测试老师当场分别打分取平均值,为该生的英语水平(听力)测试成绩。
四、复试报到要求及安排
1、复试考生报到时应携带以下证件备查:
(1)本人准考证、居民身份证原件(所有考生)
(2)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往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3)学生证(普通高校、成人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校学历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供);
(4)专科毕业证书、10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同等学力考生和高职高专生提供);
(5)结业证书(本科结业生提供)
(6)在2017年9月1日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证明、本科历年学习成绩证明(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必须提供,证明由颁发毕业证书的省级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或网络教育高校出具);
(7)学历(学籍)认证报告(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必须提供)。
对提供虚假信息的复试考生,一经查实取消其复试、录取资格。
2、体检
     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我校所有复试考生必须参加体检。复试体检需交费55元,请以现金形式缴纳(交费地点在金花校区校医院)。请考生带本人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持复试体检费缴费收据,在金花校区校医院领取体检表参加复试体检(需空腹);体检具体时间是3月24日(周五)上午8:00开始。
3、笔试时间、地点和复试课目
     专业课笔试课目:《计算机操作系统原理》
     专业课笔试时间:2017年3月24日下午2:30-5:00
     专业课笔试地点:教6-403(一志愿),教6-413(调剂生)
4、面试时间和地点安排
    (1)英语水平(听力)面试
     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报到时查看)
(2)专业面试
      时间:2017年3月25日上午8:00开始
      地点:(报到时查看)
五、复试成绩计算方法及综合排名原则
      复试总成绩为250分,复试各环节成绩满分:
      专业课复试笔试:100分;
      专业面试成绩加英语水平(听力)测试:150分;其中,专业面试满分占100分,英语水平测试满分50分。
      复试总成绩计算办法:复试总成绩=(专业课复试笔试成绩×40%+专业课面试成绩×40%+英语水平成绩(百分制)×20%)
      综合排名计算办法:初试成绩总成绩(百分制)×50%+复试总成绩(百分制)×50%
六、录取原则 
      对一志愿考生和调剂生分别排队,依据学院分配指标,择优进行招录。
1、学术、全日制工程硕士认定
      学术、专业工程硕士认定按照各人报考志愿、择优进行招录。
2、导师认定
      根据学校下达的指标要求,对我院教授、副教授导师的招生人数进行全院统筹,学院将安排学生再次填报导师,填报导师时分为第一、第二和第三导师人选。导师根据学生填报情况择优按顺序选择。
3、淘汰原则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认定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
     (1)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成绩低于60分;
     (2) 复试成绩按照百分制加权计算,未达到合格线的不予录取;
     (3)对于总成绩排名不满足学术型硕士录取条件,但又拒绝调剂为专业型硕士的学生,不予录取;
     (4)对不服从学院调剂安排导师的学生,不予录取;
     (5)面试完毕后,没有按照学院的时间要求及时在国家研究生招生调剂系统上确认的学生,不予录取;
     (6)不能按时交纳学费的学生,不予录取。
     (7)不符合学校规定的复试录取条件者,不予录取。
七、生源调剂
      待国家研究生招生调剂信息网开通后进行调剂考生的复试工作。在研究生学院具体文件指导下,学院按学科上线情况确定名额,接受部分校外或我校院外邻近专业优秀调剂生(数量待定)。调剂生复试方案和一志愿保持一致,但调剂生实行复试成绩单独排序,择优录取。
八、优秀生源预选拔
      对于获得我校或者我院颁发的创新能力认定证书的学生,初试成绩达到国家A类线要求,体检通过后,原则上就可以直接进入第一批次预录取(不再参加复试)。
九、有关纪律要求
     为了加强对复试教师及复试管理人员的管理,确保复试的安全和顺利,特规定如下:
     1、硕士研究生复试命题教师、审题教师要求副教授及以上职称,教学经验丰富,工作认真,原则上应为近年来本学科的本科课程的任课教师,由各学科带头人推荐,并经主管院长审核。有亲属参加当年考试的教师不能参加当年命题、审题,不能担任命题教师、审题教师。
     2、命题和审题教师在向我院招生办提交试题前,要对试题进行认真核对,文字、图形要清楚,标注要准确,确保试题准确无误。命题教师不得保留试题副本,试题命好后应立即销毁与试题有关的草稿纸(含电子文本)等材料,严防泄题,并亲自送交学院招生办公室。
     3、复试监考教师应在复试笔试前宣布考场纪律、检查考生证件,人、证不符或非应试考生,应令其退出考场,并记录下信息考试结束后上报。监考时应集中精力认真监考,履行监考教师职责,不得任意离开考场或做与监考无关的事。
     4、监考教师如不认真履行职责,导致考场纪律松弛,试卷遗失或发生作弊现象而不加制止及处理,一经发现,将视情节轻重除对违纪考生进行严肃处理外,还应对当事教师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
     5、复试工作管理人员应恪守工作职责,做好研究生院、学院、学科之间的上传下达工作,避免中间环节出现差错。
     6、所有参与复试的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纪律,严禁在学院或学校正式公布复试结果之前随意发布有关复试的信息。
     7、专业面试以及英语水平(听力)测试过程要求进行录像。
     8、笔试阅卷,学院进行统一安排。
十、其它事项
     1、面试委员会上报学院
     面试时对每位考生的以下事项予以确认,并由各面试小组秘书予以详细记录,并将每位考生的记录结果和面试成绩汇总上报学院。
     2、其它
    (1)其它复试要求见学校有关规定,本文件与校研究生院相关文件或要求有冲突时,以校研究生院文件或要求为准。
     3、本文件由院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计算机科学与工程学院
2017年3月21日